2007年8月16日

電子郵件的禮節

以前,人與人之間的聯繫多使用電話或手機,拜電腦及網路的普及,愈來愈多人擁有電子郵件信箱。

現在,如果對方有信箱,而且事情不是很緊急,我會儘量使用電子郵件聯絡。有幾個好處:
  1.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事後要查也有根有據。
  2. 比較不會打擾到對方。
  3. 可一次通知許多人,節省時間。
但是,一般人使用電子郵件,卻不知道該有的基本禮節。最常見的情況就是信寄出去後,對方雖然有收到,但就是不回信

一般來說,收到電子郵件,四十八小時內(最好二十四小時)回信,讓對方知道你已收到信,以及處理的情況。不回信,寄件者不知道你是否收到,就需要再次以電話確認,上述三個電子郵件的好處全部沒收。

人要不斷地進步,不斷學習。隨著社會環境的變遷,適當調整自己的技能,才有競爭力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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